集创赛参赛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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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赛前说明
1. 请在报名前查看赛题、章程和参赛须知(即本文),报名既视为团队知晓并同意赛题、章程和参赛须知内的条款,参赛团队如违反相关条款组委会有权其做出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理。
2. 大赛使用第三方平台“赛氪”报名,该平台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大赛相关通知发布界面,请参赛团队参赛期间保持关注大赛官网(univ.ciciec.com)、大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获取最新通知;
3. 赛程中将会通过QQ群 和钉钉群进行赛制赛题答疑、培训交流、重要通知提醒、杯赛工具和资料发放等,为防止遗漏重要信息,请确保参赛团队至少一位成员添加赛事通知群及对应杯赛群;(点击查看QQ群、钉钉群号)
二、关于报名
1. 学生自行组队报名,每个团队 1-3 人,每队指导教师 1-2 位;
2. 允许跨校组队,请选择团队所属院校,该院校也是团队获奖证书上的所属院校,并以此计入如优秀组织奖等组织单位类荣誉;
3. 报名时,由队长创建团队,通过发送入队邀请链接等方法邀请队友加入,每位同学只能加入一个团队,每队可选择一个杯赛。团队创建后不可解散;
4. 请在报名时按照团队成员的年级选择对应组别。团队成员均是本科生及以下的参赛团队划入“A组”,团队成员中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是研究生(硕士/博士)的参赛团队划入“B组”,B组不能报名只面向A组的题目;(本科生身份确认以报名时状态为准)
5. 报名时请填写“调剂意向赛题”,组委会将会根据在报名阶段根据赛题参赛热度给出调剂建议并提醒对应参赛团队;
6. 请在报名时按照学校所在地选择团队所属赛区,集创赛设有7大分赛区,按学校所在地划分,赛区划分情况见大赛章程。分赛区的选择将会决定团队在分赛区决赛阶段的比赛地点划分,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广州研究院为例,如果填写本部将会在西北赛区参赛,填写广州研究院将会在华南赛区参赛。
7. 报名系统将会按队长及邀请成员的顺序进行成员排序,此顺序也将是获奖证书上的成员排序,如顺序错误,可以将队员移出团队后重新邀请,请在报名截止前确认;(由于系统限制,如需更换队长,请联系组委会工作人员解散该团队后另行组建团队)
8. 团队成员及相关信息确认后,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表,由指导老师签字、学校或学院盖章后提交清晰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将影响正常参赛)
9. 报名截止前,队伍成员、信息、参赛题目、院校等所有信息皆可修改,报名截止后队伍成员、成员顺序、团队的所有信息不可修改;(此处请注意,如果已经盖章上传报名表后变动信息,需要重新完成打印、盖章、上传流程,确保报名表与系统内的信息完全一致!报名表更新方法(https://www.saikr.com/a/2994))
10. 报名所填的团队信息、队伍成员信息信息仅用于赛事通知,杯赛组织,线下活动中身份认证,保险购买以及奖金发放和缴税等必要环节,组委会有义务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和使用在必要环节,请正确填写确保真实有效,因填写错误所产生的影响及其后果由团队自行承担。
11. 团队名称取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且其中不可出现学校全程、简称、昵称、代码等标识类敏感信息;
三、赛程相关说明
1. 建议参赛院校/研究所指定一名参赛院校联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参赛联络组织工作,并作为大赛官方联络人,该联络人主要负责赛事通知、宣传等日常工作,可向组委会申请查看所在学校报名、参赛、获奖情况,在所在院校获得优秀组织奖时将获得“优秀组织教师奖”。
2. 赛前请查看所选杯赛题目是否涉及软硬件的提供,如出题企业提供相应设备等软硬件,参赛团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具及开发板的完整性,人为损坏或丢失的产品,需按照产品的成本价原价赔偿;如出题企业提供相应设备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其要求执行;
3. 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晋级/获奖名单将会公示至大赛官网和大赛公众号,公示期为自发布日起72小时。
4. 参赛团队对各赛程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复议,逾期不再接受复议申请。复议流程如下:
(1) 实名提交复议申请书,不接受匿名复议;
(2) 复议申请书(点击下载模板)中应注明所在团队及个人信息,对所持意见做清晰详细描述,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证据;
(3) 复议申请书由指导老师签字和所在院校盖章后,将电子档(word文件)和电子扫描文件(照片或PDF文件)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icbaoming@miitec.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复议申请+队伍编号+杯赛+(初赛/XX分赛区/全国总决赛)”字样;
(4) 组委会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处理复议并反馈处理意见。
(5) 如对复议意见仍然有异议可按照上述流程在收到回复当天提出二次复议,第二次复议的回复意见为终审意见;
(6) 对于不遵守复议流程,公开发表未经复议和各方证实言论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复议资格,并可根据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采取合理措施;
(7) 如赛程或杯赛对复议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5. 报名押金将于全国总决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回。若参赛团队未按照大赛章程要求完成赛事流程(以下简称弃赛行为)而又没有合理理由,则押金不予退还。
弃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完成报名的团队在初赛阶段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相应材料;
(2) 初赛中晋级的团队在分赛区决赛阶段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相应材料,未按要求完整参加分赛区决赛;
(3) 分赛区决赛中晋级的团队在全国总决赛阶段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相应材料,未按要求完整参加全国总决赛;
(4) 其他大赛组委会或杯赛企业所要求提交或参与的重要材料、流程。
以下情况不视为弃赛,请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总决赛后提交至组委会申请退费:
(1) 申请杯赛题目所需软硬件设备环节时未通过被淘汰;
(2) 未通过学校统一举办的校赛被淘汰;
(3) 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因学校统一考试安排导致团队内所有人都不可到场参赛;
6. 如有疑惑,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大赛组委会对此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更新时间:2024年1月9日)